一、参加旅行社组团出国旅游,应申请办理一次出入境有效的旅游护照,该护照有效期为一年。
二、参游人员应先到经国家旅游局或北京市旅游局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办理相应的手续,领取组团旅游用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认真阅读随申请表附发的有关说明,按要求填写表格,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派出所进行出国政审。
三、申办护照时须由本人到北京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申请护照时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正反页的复印件。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32mm×40mm)照片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派出所审核意见中必须明确写明“同意自费出国旅游”,填写审核单位电话、政审日期,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审核印章。
3、提交两张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用铅笔在反面注明姓名。
4、提交组团社开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发票上必须加盖有“自费出国旅游,不作报销凭证”字样章。
5、提交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并经旅游局审核过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第一联的原件。
6、注意事项:
①所有复印件均须用B5大小的复印纸复印(与申请表大小相同)。
②市属有关单位的党员须提交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出国批件。
③在申请表右上角的红格内必须注明电脑已录入的总编号码。
④在申请表封面须加盖组团社的社章标记。